一、招标条件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满足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场内运输需求,拟购置一批电动叉车,公司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同意实施采购。现将招标事宜作如下要求: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电动叉车主要用于钢结构桥梁生产基地场内的物资运输。需配备充电桩。投标人需提供充电桩的基础要求,并进行充电桩的安装调试。
本项目标的物为:
三、投标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设备的投标单位须是设备制造(生产)商或设备制造(生产)商的授权经销商。
3、设备投标单位必须在四川省内设有售后服务厂(站)。
4、投标人须具有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至少一个类似本次招标设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同类货物供货业绩证明(证明材料为合同文件和对应发票)。
5、拒绝联合体投标。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失信人名单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 5月18 日至2023年 5 月 24 日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须知
2.1报名登记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将投标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邮箱)、单位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成PDF电子文档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至49417430@qq.com,进行登记。通过审核后,招标方向符合条件的投标方发送《四川路桥集团(采购商)系统操作手册》。投标方按照手册进行网上报名和标书购买。
注:联系人和被授权人需是投标企业在职员工(提供个人社保证明)。
2.2网上报名和标书购买步骤:
投标人登录四川路桥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crbg.com/→选择用户类型并注册账号→登录账号→在首页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报名的内容,点击响应按钮→线下缴纳标书费(银行转账标书购买费用至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账户)→上传购买标书费支付凭证→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上传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网上报名成功。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照要求完成登记和报名程序被招标人认定为报名不成功的,其所有的经济及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以公对公转账形式进行支付,招标人开具收据。
3、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m.afuroken0307.com/)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网站,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等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转账信息
账户名称: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
账 号:5105 0169 7208 0000 4547
转账时备注:“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标书购买费用”。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人在2023年 6 月 13 日上午9:00~9:30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交投大厦8楼A0826本项目开标室,投标截止日期为2032年 6 月 13 日上午9:30。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持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出席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八、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中标人公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m.afuroken0307.com/)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3、挂网监督电话:028-85596130
九、招标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合林村13组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551112616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 5 月 18 日